攜帶鞭炮乘坐火車違法嗎(攜帶鞭炮乘坐火車怎么處罰)
1月28日,榆林市綏德縣火車站安檢工作人員對所有入境旅客攜帶的行李和物品進行X光檢查時,電腦屏幕顯示,行李中的一件物品顯示出特征疑似火藥。延安鐵路公安部綏德站派出所民警劉小龍立即在安檢口將其攔下?,F(xiàn)場開包檢查后,發(fā)現(xiàn)該乘客的行李內竟裝有2000枚鞭炮,著實讓民警大吃一驚。一旦裝了這么多鞭炮,上車的時候,萬一燃燒爆炸,引發(fā)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經(jīng)查,該乘客姓名為李某某,女,58歲。這次她帶鞭炮主要是準備回農(nóng)村老家過年。沒想到,她剛進站就被警察攔住了。警方告知他們相關鐵路運輸安全規(guī)定:鞭炮屬于違禁品,嚴禁攜帶乘車。最終,警方對李某進行了批評教育,并沒收了其攜帶的2000枚鞭炮。
據(jù)民警劉小龍介紹,春節(jié)以來,綏德辦事處共查處鞭炮3起案件3000余枚,查處打火機油、壓縮氣體、酒類、彈弓、以及在登機口檢獲的鋼球。主要原因是缺乏安全駕駛意識。在此,鐵路民警提醒旅客:出行前,一定要認真學習、了解乘車相關規(guī)定,增強自身安全意識,不要攜帶危險物品進站,以免影響出行計劃。
春運期間,客流增多,旅客運輸安全尤為重要。綏德站派出所將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全力保障春運期間旅客生命財產(chǎn)安全和鐵路運輸安全,為旅客創(chuàng)造良好的出行環(huán)境。(通訊員姚劍飛陳佳佳)